收銀員重复刷卡换現金 18天偷走22名顾客万余元
操纵多刷的账单平账 然後從收銀台拿走等同数额現金,18天内偷走22名主顾万余元被法院判处蹲监1年時报訊 (记者 李朝涛 通信ONAKA膳食纖,員 何正華) 商厦的收銀員趁主顾不注重,反复刷信誉卡,操纵签账单平账,從而盗取收銀台里等同数额的現金。短短18日内,该收銀員樂成劃走22名主顾的账,盗取現金1万多。昨日志者從越秀區查察院得悉,该收銀員因犯职務强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黄燕秋,女,1981年6月诞生于廣州市,2003年12月2治療膽結石,5日至2004年4月12日在廣州市中山五路廣州市華×商厦有限公司(如下简称“華×商厦”)的收銀員。
法院經审理查明:2004年3月21日至4月8日,被告人黄燕秋操纵在華×商厦當收款員的便當前提,趁主顾購物利用信誉卡付款時“做小動作”,趁主顾不注重,多刷一次信誉卡,以此将主顾的錢反复劃入華×商厦,然後再從收款台内盗取等同数额的現金。
在短短18天内,黄燕秋前後作案22次将22位主顾的信誉卡都反复刷過,共盗取現金11324元。
2004年4月12日,此中一名主顾在查對信誉卡账单時發明有問题,因而向華×商厦投诉。華×商厦向帆布,公安構造报警,并退款给受害主顾。黄燕秋被公安構造抓获後也當即将赃款退出。
2004年10月18日,越秀區查察院以偷盗罪告状黄燕秋。越秀區法院审理此案後認為,黄燕秋操纵當收款員的便當前提,用主顾信誉卡签账单来平收銀台的金錢,其目標是從收銀台内直接盗取現款。陵犯的工具是華×商厦的財物,组成的是职務强占罪而非偷盗罪。
越秀區法院遂以职務强占罪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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