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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跟几位“好古”的朋侪闲谈,發明他们对古代栖身糊口广泛存在着熟悉上的误區。好比说,他们都認為古代没有开辟商,市民想住上新屋子,只能靠本身盖。再好比说,他们還認為古代人少地多,即即是富贵 的大都會,生齿密度也不會過高,故此栖身不可問题,住房自有率靠近百分之百。最后他们還認為古代没有銀行,人们置業時手头不余裕,只能找亲友老友拆借,而 没法貸款买房。
我对上述见解@不%妹妹61K%屑%妹妹61K%一%妹妹61K%顾@,并逐一予以驳倒。
第一,古代实在YKS沙發,也有开辟商。古代的开辟商固然不因此股分公司等现代情势呈现,其本能機能却跟现代的开辟商同样,就是卖力把屋子盖好,然后卖给他人。中國汗青 上着名的开辟商很多。王莽還没做天子的時侯,曾出資一百万贯,在國都买下三十顷地盘,建成一批屋子,低價卖给流民栖身。唐代的宰相裴度退休以后,也曾在 洛阳北邙买地建房,低價讓渡给朋侪和同寅。《承平广记》里另有位大老板窦乂,用三万铜錢买下十亩凹地,平整以后,建成商店二十所,用于出租和出售。清代中 后期,四品以上的京官一旦离任,大多喜好在北京近郊买地,修建以后再卖出去。清人杨静亭《京都杂咏》有言:“离任返来买地忙,亲友欣庆碧华堂。看他營建看 他卖,几多官居积宦囊。”说的就是满清公事员退休以后转行做开辟商的征象。
第二,古代的住房自有率其实不比今天高。仅以宋代為例,北宋早期开封生齿就已到达五十万摆布,全部城區除門路和水面,剩下的就是屋子,可供开辟的空位寥 寥无几。雍熙二年玄月,宋太宗想扩建宫城,發明拆迁的工程量太大,只好取缔了扩建规划。而在南宋极盛時代,國都杭州的生齿已飙升至一百多万,城區面积却 不到三十平方千米,生齿密度根基上跟今天的北京持平,以致于不少官员都没有住房,只能租赁公房栖身。
第三,古代固然没有銀行,可是购房者同样可以貸到房款,特别是在明清两朝,貸款买房或貸款建房的确成為了都會住民房款不足時的重要解决方法。
您會問,當時候连銀行都没有,他们找谁貸款呢?
大致有四种渠道:1、找寺库貸款;2、找銀号貸款;3、找印局貸款;4、本身组织“錢會”,购房者之間相互貸款。
先说寺库這类渠道。
从两汉到民國,寺库一向存在于中國的大中都會和富贵市镇,购房者缺錢了,可以拎着工具到寺库去,讓人家估個價,然后按估價的百分之七十或更低的比率貸 出錢来,并约好還款日期和利率,刻日一到,一手把錢還给寺库,一手把本身的工具拎走。很较着,這是一种较為原始的典质貸款情势。
购房者到寺库貸款,典质品可分两种。一种是首饰、珠宝、古玩、书画等动產,一种是宅券、方单等不动產凭证。利錢一般按月计较,利率则凹凸不等。五代之前 的利去黑頭產品,率凡是高一些,月利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八。宋代今后的利率凡是低一些,月利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某些時代,當局還对利率設定一個强迫性的上限,好比在南 宋和明清两代,寺库放款時的月利率不得跨越百分之三。
必要阐明的是,這里所所说的“月利率”,跟如今同样是要算复利的。例如说,您买房缺錢,把老爸保藏的古玩从家里偷出来,找寺库做典质,貸了十万,月利按 百分之三,貸期一年。那末一年以后,您必要還给寺库几多錢,才能把老爸的古玩换回来呢?若是按单利,每個月利錢都是三千块錢,一年以后连本带利是十三万六 千;而若是按复利,第一個月的利錢是三千,第二個月的利錢就是三千九百,第三個月的利錢就是四千一百零七十……就這麼利上加利,最后您得還给寺库十四万两 千五百七十六元。
聪慧的朋侪會發明,古代 的购房者找寺库貸款的可能性不大。為甚麼呢?倒不是由于寺库按复利计息,還款時太亏损,而是由于找寺库貸款必需拿得出工具作典质。对付急需貸款的购房者来 说,這門坎過高。第一,他们没房,拿不出不动產凭证;第二,他们家里也不大可能有出格值錢的动產,要否则早变卖了凑成房款了,谁還傻呵呵地去寺库假貸啊。
那末好,我们撇开寺库,再说銀号。
銀号呈现得晚,按經济史界的主流说法,像模像样的銀号到明代才起头呈现。不外对付购房者来讲,銀号的一大上风就是貸款時可以不消典质,只要貸款方能找到 气力雄厚兼且信誉卓著的担保人就好了。若是貸款方本身信誉卓著,可以或许获得銀号的信赖,那末连担保人都不要,就可以从銀号貸出錢来。
在明代后期和有清一代,銀号遍布五湖四海,其主營營業却大致类似,就是存款、貸款和货泉兑换。不少銀号吸取了储户的存款,再把這些資金貸给急需用錢的 人,从中可以赚到必定的差價。當時候銀号吸储,其重要功效在于保管,而不在于保值,商户到銀号存錢,經常是没有利錢的,即便有,那利率也远远低于銀号放貸 時的利率。比方清代光绪年間,上海各大銀号的存款利率一般在每個月百分之三摆布,而貸款利率每比基尼線,個月最低百分之七,活期貸款利率则高达每個月百分之三十。而且當時 的銀号跟现代銀行同样,吸取存款按单利计息,向外貸款则按复利计息。假如您找了保人,向銀号申请十万元的活期貸款,月利按百分之三十计较,那末一年以后, 您就得還款二十三万。這是很吓人的。
成心思的是,若是您比力有錢,已在清末某家銀号存了几百万按期存款,那末万一哪天您想买一套上万万的豪宅,是可以找這家銀号透支的,并且不消付息。因而可知,嫌贫爱富是金融業與生俱来的错误,不管是清朝銀号仍是现代銀行都不克不及免俗。
印局是一种印子錢機構,和銀号同样在明清两代风行。购房者找印局貸款,一样可以只凭信誉,无需典质。只是還款太贫苦——貸出一笔款項,天天都得找印局還 錢,直到连本带利還清為止。比方您在陽萎治療,正月月朔那天向印局貸款十万元,月利率按百分之八,貸期是一個月,那末从月朔到三十,天天您都要到印局還上三千六百 元。以是说,印局的金融產物很是单一,它只谋划貸款,不谋划存款,并且只谋划那种分期等额還款类型的貸款。此外,鉴于印局不克不及吸储,其資金范围必定很小, 故此不成能供给大额和持久的貸款品种。从這個角度看,印局其实不是古代购房者抱负的假貸工具。
最后说说“錢會”。“錢會”风行于清末和民國,介入者大可能是相互認识、有血缘瓜葛或地缘瓜葛的穷户。其營業情势很是独特,必要举個例子才能批注白。
举例言之。在宣统年間的北京某胡同,栖身着小明、小亮、小强、小胖等四户人家,他们住的都是大杂院,都想买一套新房,手头的錢都不敷。怎样辦呢?他们不找寺库貸款,也不找銀号貸款,更不找印局貸款,而是構成一“錢會”,搞了四届勾當,就讓四户人家都买上了新居:
第一年,小亮、小强、小胖三家各掏一万给小明,帮小明买上了新居;
第二年,小明、小亮、小强三家各掏一万给小胖,帮小胖买上了新居;
第三年,小胖、小明、小亮三家各掏一万给小强,帮小强买上了新居;
第四年,小强、小胖、小明三家各掏一万给小亮,帮小亮买上了新居。
转头算一算,四户人家在四年以內别离都拿到了三万元的无息貸款,并且谁也没有亏损(条件是時代没有產生通胀或通缩)。這就叫“錢會”。
严酷讲,錢會不是一种金融機構,而是一种颇有创意的金融合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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