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台灣媒体報导,島內刑事局日前接获线報,1名男人涉嫌供给大陸账户举行人民幣轉账,再以等值的新台幣轉入對方島內帐户,每笔買卖抽取不到1%摆布的手续费,而逐日汇兑金额高达1亿3万万元(新台幣,下同),赢利高达百万元,警方23日上門攻坚逮人。
警方查询拜访,涉嫌從事地下汇兑的高姓男人等6人,2019年男性疾病治療, 3月曾遭查获從事地下汇兑等犯警举動,6月後又重起炉灶,并供给大陸“人头账户”讓不特定人士汇錢,再以等值的新台幣交给對方,并從中抽取不到1%摆布的手续费。
警方暗示,高某從事的養生,地下汇兑团体单日至多經手的汇兑金额,高达1亿3万万元新台幣,天天赢利高达1百万元摆布,睡眠減肥法,每一個月經手跨越4亿元新台幣,初估犯警赢利高达1千多万。警方讯後将6人依违背“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送辦。
島內警方指出,高某等報酬了避讓警方清查,每一個月城市改换埋没地址,此中包含小區大楼和民宿等。警方也就地查扣兰博基尼、保時捷等名車,并查获22万元新台幣現金,和约等值于21万元新台幣的多种貨泉。
警方夸大,刑事局為了冲击组织、帆布,诈欺和打赌等犯法,也将延续针對地下汇兑業者增强查缉。警方号令,犯警份子切勿妄想犯法利润從事地下汇兑,不然恐将面對3年以上、10年如下的有期徒刑,并可惩罚新台幣1亿元如下的罚金。 |
|